学生会章程(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全称:正规网赌软件app华信学院电子信息系学生会
第二条 学生会性质: 华信学院电子信息系学生会是在电子信息系的领导下以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会宗旨: 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 学生会原则: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五条 学生会职能: 学生会代表着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为广大学生服务的组织。
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权利与义务
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具体权利:
(五)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或在校内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要求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的权利。
学生会成员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法校纪,遵守学生会章程的义务;
(二)拥护引导老师的领导,实行学生会的决议,支撑学生会的工作的义务。
(三)在社会上展现良好形象,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和学生会的荣誉义务。
(四)时刻牢记服务学生宗旨,维护学生切身利益,言出必行的义务。
(五)对于学生在学校不良行为及时纠正的义务。
第七条 正规网赌软件app华信学院电子信息系学生会换届选举采取投票选举与组织考察的双向选举方式。具体实施依照《正规网赌软件app电子信息系学生会换届选举规则》实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
第九条 学生会下分三大部分:
1.职能部分: 办公室 秘书处 宣传部 科创部 文艺部 体育部 生活部 外联部 网编部
2.监察部分 纪检部
3.常设机构 团组织关系部 理事会
第三章 职 能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职能:
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在引导老师的引导下,对各部部长的工作进行安排及提出建议;
(2)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
(3)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向全体成员传达学校及引导老师的指示精神 ;
(4)维护同学切身利益;
(5) 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上反映情况;
(6)协调各部关系,保证组织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十一条 学生会副主席职能:
(1)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
(2)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以确保组织的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 部长职能:
(1)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成员,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计划;
(2)及时向主管老师及主席汇报本部工作情况;
(3)向本部成员传达部长会议内容和指示精神。
第十三条 各部职能和制度
(一)办公室职能
(1) 通知各部工作安排,以及传达上级组织的精神和指示;
(2) 协调各部关系;
(3) 学生会所需物品、活动所需场地及多媒体报告厅的批准;
(4) 各部主办的活动中的签到;
(5) 对外处理物品的出借与归还及其他对外日常事务;
(6) 负责学生会归档管理及档案存放;
(7) 负责各部的日常签到及学生会日常杂事。
(二)秘书处职能:
(1)引导学生会开展维护学生权益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
(2)负责整理学生会档案和文案的审核;
(3)负责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的会议记录及考勤;
(4)收集广大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主席和副主席反馈;
(5)知道学生会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负责对活动主题、内容、筹备、开展等环节进行引导;
(6)负责起草制定有关文件,审核部门活动策划总结,学生会日志的编写;
(7)行之有效的帮助主席团完成协调工作及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负责接待外访人员和联谊院系保持工作联系;大型活动中,联系嘉宾并发出邀请;
(三) 宣传部职能:
(1)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表彰好人好事;
(2)负责由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所需宣传品的设计及制作,并及时完成;
(3)负责撰写活动对外发言稿及资讯文件。
(四) 科创部职能:
(1)举办各类学士活动;
(2)组织参加学校、省级及国家级学术科技研究方面的比赛。
(3)与实验室联合举办大型科技活动。
(五)文艺部职能:
(1)根据其他职能部门的活动需要,排演节目,组织活动;
(2)积极引导同学参与校方及校内组织各类艺术学问活动,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3)协助其他部门搞好相关文艺工作;
(4)引导各级各班文艺委员工作。
(六)体育部职能:
(1)开展各类体育普及活动和竞赛活动,引导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2)积极引导同学参与校方及校内组织各类体育学问活动如:运动会,六大系篮球赛等;
(3)配合学校其他组织做好校运动会的各项工作。
(七)生活部职能:
(1)负责本系学生生活的管理;
(2)负责日常早晚自习出勤情况的检查。
(3)负责检查本系学生宿舍的安全与内务,检查宿舍卫生,监督同学们搞好宿舍环境。
(八)外联部职能:
(1)为组织的活动寻找赞助商支撑,拉取赞助,为我系各部组织活动所举办的活动提供活动资金,使活动顺利开展。
(2)对外联系其他校内组织,及校外各种组织,并建立良好关系。
(3)协助办公室担负起其余组织对外日常联系的责任。
(4)负责维持并发展各种内外关系,保证内外关系的稳定和持久
(九)网编部
(1) 负责电子信息系微信平台及微博
(2)负责撰写活动对外发言稿及资讯文件
(3)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根据组织的工作计划与活动要求进行对外宣传;
第十四条 监察部分职能:学生会设立独立的监察部门,名称为纪检部,直接对主管老师负责。
监察组织内各成员的工作态度及言行,并按期对成员按照本章程第四章进行考核,并不干预任何具体事务。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五条 学生会每学年均进行考核工作,由监察部分实行。
第十六条 考核工作由监察部分(纪检部)进行,依据学年内的工作状况,思想动态,工作态度,出具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须经主管老师批准,主席团方可发布。
第十八条 考核应充分体现人性化思考,目的在于督促其进行良好工作和服务。
第十九条 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成员,应以点拨调整为主,再次考核如还未良好,需依据相关文件采取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要作出合理考核结果,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成绩选出优秀部员,根据所在部所有成员(包括各部长)的成绩优秀率评选出优秀部室,并提出引导建议。
第二十一条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随时向主管老师或主席团提出申诉,由主管老师和纪检组共同商榷。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 考核开始前组建工作组,工作组由纪检部部长或副部长以及各部一名成员组成,考核组长由纪检部部长或副部长担任。
第二十三条 每学期进行一次对各部整体考核。
第二十四条 各部长在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并上交办公室作为考核依据,对各部的考核需根据本学期各部上交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
第二十五条 对所有成员的考核根据每个成员日常行为表现及工作态度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答卷方式,经过打分评选和主管老师同意后出具考核结果。
第二十六条 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级,工作组需对所有考核对象出具详细的考核结果及说明。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考核结果需上报主管老师通过后方可进行发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在实行过程中,本章程未涉及事项须经引导老师举行部长会或大会共同商讨决定。
第二十九条 章程的修改: 学生会章程的修改需上报主管老师,主管老师通过后经全体大会宣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具根据其它专定文件细则具体实行。
第三十一条 《华信学院电子信息系学生会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正规网赌软件app华信学院
电子信息系学生会
2016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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